四月五日、第二季主日學、第一課:
作上帝兒女 (Sons of God)
 
複習-救贖恩典的豐富與救恩的順序:
John Murray (約翰‧穆理) 在他寫的書裡提到的救恩順序:
恩召→重生→【信心+悔改】(歸正) →【稱義+嗣養】→成聖→堅忍→榮耀
〖參看 John Murray 的書-Redemption Accomplished and Applied; 1955. 上面在括號裡的“歸正”一詞,其本意是 correction,就是改正的意思;可以參考的經文有徒三19,26。
“嗣養”一詞,指的是上帝收納我們,賜給我們兒子的名份 (參看弗一5),賜給我們權柄作祂的兒女 (參看約一12),賜給我們『兒子的靈』(the Spirit of Adoption),使我們不再作奴僕,而是上帝家裡的人 (參看羅八14-17;加四1-7;弗一5;三6)。〗
一、嗣養不是…
作神的兒女 ≠ 重生
作神的兒女 ≠ 稱義
二、兒子的靈:
參看加四1-7、羅八12-27:保羅講到上帝作的一件新事,把我們帶進所立的新約裏,就是把兒子的靈賜給我們!
蒙上帝的靈引導的,才是上帝的兒子。你們接受的,不是奴僕的靈,使你們仍舊懼怕;你們接受的,是使人成為兒子的靈,使我們呼叫「阿爸,父」。聖靈親自和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是上帝的兒女!
三、兒子的靈與我們同在的四種記號:
(這也是聖靈同在的記號之一)
1 被上帝的靈引導;
2 呼叫「阿爸,父」;
3 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…
4 在自己心裡也會歎息:(為了什麼歎息?)
被造之物會歎息勞苦,(為了什麼歎息?)
聖靈也有説不出來的歎息,(為什麼呢?)
四、作神兒女的權利與責任:也有四方面-
1 神家裡的人:是兒子,不是奴僕,也不再是外人和客旅;
愛神的兒女、愛從神而生的;
2 權利:有權柄向父祈求
責任:卸下憂慮;
3 舉一節經文説明:
凡向祂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祂潔淨一樣 (參看約壹三3);
4 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一同作後嗣;
我們和祂一同受苦,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(參看羅八17)。
我們若能堅忍,就必與他祂一同作王 (參看提後二12)。
五、作業
課文內引用了不少經文;翻閱聖經,把每一節被傅格森提到的經節,都讀一遍。

四月十二日、復活節主日、主日學第二課:與基督聯合
 
重點:我們在基督裡面+基督在我們裡面
一、與基督聯合的性質
1 聯盟性的結合:
上帝為基督和屬祂的人建立了一個關係,這個關係可以視為一個『盟約』(a treaty, a covenant)。
〖參看羅五12-21,保羅把“在亞當裡”和“在基督裡”這兩類不同的歸屬地位,作了一個鮮明的對比。亞當和基督成為各自組群的代表 (representative),基督的角色是「亞當的反面」(Adam in reverse),把亞當所帶來的過犯解除掉,為我們得回在亞當裡所失去的;因著基督的順從,我們都被稱義、得生命了。第21節說得非常好,可以拿來作為這一段的結論:就如罪作王叫人死,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〗
2 血肉之體層面的聯合:
這個層面的聯合乃是建立在基督與我們認同、與我們的聯合之上;因為我們既同有血肉之體,基督就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(來二14),「成為人的樣式」(腓二7)、「成為罪身的形狀」(羅八3)。
〖基督以我們人的本質成形,祂的肉身為聖靈所潔淨,祂也一生甘心受制於肉身的軟弱和局限,為要與我們成為弟兄,並且在各方面受試探,以致祂可以體恤我們的軟弱(來四15),搭救我們這些被試探的人。同時,祂在肉身中為我們築起一道通往上帝那裏的橋樑,以致祂可以接觸到人的罪,且替我們「成為罪」(林後五21)。我們與祂聯合是藉著上帝的約,也藉著上帝獨生子的道成肉身。〗
3 信心的聯合:
我們如何「進入基督裡」?聖經說:藉著信!信心帶我們進入基督裡;所有屬靈的福份,在基督裏都是我們的,但只有當我們進入基督裡,這些福份才能對我們產生實際的效益。
〖可以透過主耶穌講的一個比喻,提供扼要的説明:在約十五1-8,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裡,枝子或插枝最大的需要,就是接在葡萄樹上,完全依靠它來提供營養。〗
4 在靈裡的聯合:
我們與主的聯合是藉著聖靈做成的,聖靈帶領我們進入基督裡。保羅在林前六17裡,表達這種聯合的緊密度時,這樣説:「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」
5 廣泛的聯合:
與基督聯合,我們便會分享祂的生、祂的死、祂的埋葬、祂的復活、祂的升天、祂的榮耀,以及祂的再來。這種聯合廣泛到一個地步,以至保羅會說,基督就是「我們的生命」(西三4)。
6 生命的聯合:
我們與主聯合所結出的果子,就是生命。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會被插到葡萄樹上,以至於這葡萄樹的生命,可以在我們的生命中顯露出來。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,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,是因信那愛我、又為我捨己的上帝的兒子而活的(加二20)。
二、生命的更新
我們和主聯合,還有另一重的意思,就是祂的生命和能力成為我們的了,並且可以更新我們的生命。可以這樣說,在我們與基督聯合之後,基督所有過去的生命都成為我們的了,藉著赦罪恩典,補償了我們的過去,潔淨了我們現在的生命;所以,我們的過去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生命,沒有必然的支配權。
伯克富 (Louis Berkhof, author of Systematic Theology) 寫了這樣一段概括性的話:
“透過這種聯合,信徒按照祂的人性,被改造成基督的形像。基督在屬祂他的人身上所作的,可以說是以曾經在祂身上所作的為模子,為他們造了複製。這複製品不但是客觀地相似,而且也要主觀地相似,他們要受苦,背負十架,被釘死,死而復活,擁有基督的新生命。主所經歷的,他們也要在其中有份:參看太十六24;羅六5;加二20;西一24,二12,三1;彼前四13。”
三、問題討論:
1 在傅格森的課��

四月十九日、第二季主日學、第三課:上帝的揀選 (Election)
 
請讀傅格森的《磐石之上》的第十二課課文。(如有需要請多讀幾遍。)
基本字義解釋:
「揀選」(to elect) 是作出一個選擇,而「預定」(to predestinate) 要強調的,則是這個選擇所要達到的目標 (徒四28;羅八28-29;林前二7;弗一5-11)。簡言之,揀選反映了上帝對祂子民的選擇,而預定則反映了上帝為選民所定的、最終目的地。
雖然「揀選」的教義難懂,不過,它的確是聖經教導的真理。底下略舉幾點常被誤解、錯解的看法。
一、「揀選」、「預定」的説法只在新約裡找得到?
其實,在舊約聖經裡,已經講述了耶和華上帝的揀選和預定的主權。新、舊約全書講論的道理,是一致而連貫、互補且相容的。
二、「揀選」、「預定」的觀念是使徒保羅引進來的?
保羅在他寫的書信裡,確實花了不少篇幅,大談「揀選」、「預定」;以至於很多人都以為那是保羅“發明”、引進的觀點。其實不然!保羅談「揀選」、「預定」,因為他領受那樣的啟示!
我們的信仰建立在:認識那位“在基督裡”啟示自己的上帝,換一種說法,就是通過基督耶穌,來認識那位看不見的上帝!(To know God in Christ, and to know God through Christ.) (參看太十一25-27。)
三、耶穌基督自己是否教導過「揀選」、「預定」?
在福音書裡,耶穌基督早已多次講論過上帝的「揀選」和「預定」;不但如此,祂自己也清楚知道:祂來了,道成肉身、活在世上,不是照著自己的意思活,也不是求自己的意思,而是只求那差祂來者的意思,並且照著父上帝的旨意而活,尤其是為著上帝所定好的那個時刻而活!耶穌基督自己就是上帝所揀選、所寶貴的房角石 (參看賽二十八16;賽四十二1;彼前二6-7;太二十一42;徒四11),祂的一生啟示了上帝揀選的目的。一切發生在祂身上的事都是出於上帝的預定 (徒二23;四28)。
其他可以參考的相關經節也不少,請翻閱課文、第91-92頁、“耶穌與揀選論”那一段裡所引用的經節。
四、如果接受預定論的話,豈不等於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?
「自由意志」是“難纏”的課題,因為對「自由」的看法,都有各自的自由詮釋,各有各的觀點和定義;許多人也認定人類必須具備自由意志,否則失去人之所以為人的尊嚴。可惜,大多數人卻不願意承認:人類目前有的自由意志,其實是受捆綁的意志!譬如:羅馬書七章 (第18-23節) 談到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卻由不得我;想要為善,卻有惡與我們同在,等等。也就是説,那是被罪和死亡的律所捆綁、轄制的意志,毫無自由可言!
除此之外,我們往往也忘了:上帝的意念,高過我們的意念;上帝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。上帝的旨意和祂的主權超越過我們的意念和自主性,卻同時容許我們在祂的權柄範圍之內,擁有自主權,能夠自由地行使選擇和決斷的空間。
還有一點,我們絕對不該忽略的是,講到對基督的信靠時,聖經上從未用過人的「自由意志」這個片語!
五、預定論使人自高、使人自傲?
我們須要認識:上帝預定我們蒙恩得救,揀選我們成為祂的子民,全是憑祂自己的主權所施行的恩典!既然都是出於神的恩典,我們就沒有什麼可誇的了!完全不是靠我們的肉體、或者我們的出身,或者我們的行為、或功勞、功德,等等;完全不是!
〖十八世紀英國的喬治懷特腓是主大大使用的佈道家;有一説法,自保羅以降,最偉大的佈道家、奮興家,非懷特腓莫屬!他跟約翰衛斯理在預定論上,持相反的立場。衛斯理不願意接受預定論的教義;懷特腓盡他所能地寫信開導衛斯理,信中再三強調:預定論就是恩典論!〗
六、既然上帝揀選了我們,這樣,無論我們怎麼生活,都無所謂了,反正祂都已經揀選了嘛?
新約所強調的恰恰相反!蒙上帝揀選是聖潔生活的基礎!這裡舉一個例子:在羅馬書的第九至第十一章,裡面的中心思想集中在上帝揀選的目的;之後,緊接著保羅寫什麼?大家可以參看羅十二1-2,在那裡,保羅呼籲信徒們要把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上帝所喜悅的,我們如此事奉,也是理所當然的…。
這樣的教訓在新約裡,比比皆是!再舉一例:參看弗一4
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…。
七、既然都是出於神的預定和揀選,那我們還須要傳福音嗎?
1 是的,人得救否,乃是由神來揀選,都是憑著祂的主權來施行救恩。
2 同時,把傳福音的使命,託付給門徒的,也是同一位主!
3 主也是打發門徒四處去傳福音的上帝!
4 主耶穌自己在世上帶著門徒所做的,正是到處去傳天國的福音!
5 傳福音會有果效,會結出果子,傳福音的人會得著激勵,追根究柢,正是因為神預定人聽福音而得救。〖參看徒十八1-11,尤其是9-10兩節經文。〗

第二季主日學、第四課:罪勢的瓦解 (Sin’s Dominion Ended)

請讀《磐石之上》之第十三課。

讓我們再一次回顧傅格森的這本書的書名:The Christian Life – A Doctrinal Introduction. 直譯的話,就是基督徒生活,以聖經教義為依據的生活!顧名思義,傅格森寫書的重點,放在教導我們信徒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。成為基督徒只有靠著救恩:蒙召、被揀選、悔悟罪孽、重生、悔改、接受救主耶穌基督、稱義、與基督聯合…,我們都已略略地讀過了;在這一個過程中,偏重於領受、接受神的恩典。成為基督徒之後,開始過“基督徒的生活”,也是靠著上帝的恩典,直到見主面的時刻!簡言之,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實踐所得著的救恩!以生活實踐的行動,回應上帝救贖的恩典!這一個階段,偏重於靠著恩典、在實際生活中付諸操練、實踐,印證所得著的新生命!

這一課 (第十三課) 和接下來的兩課 (第十四、十五課),即「基督徒的屬靈交戰」(The Christian’s Conflicts) 與「治死心中惡」(Crucifying Sin) 彼此相連、相關,且帶給信徒極大的挑戰,因為所談到的主題就是基督徒的生活,要我們在主耶穌救贖的恩典中,積極的採取行動來回應!

讀經:羅馬書第六章,尤其是前面的11節內容。
也請多讀幾遍課文!(特別是這三課的內容,與我們現在的生活,息息相關;不僅僅關乎教義真理,也屬實際生活層面的行事為人的態度,而且一直到底,終我們一生,都密不可分,“不可須臾離也”。)

聖經裡提到三種「死」:
A 死在過犯罪惡之中:die in sin
原本人人的死都屬這一類的死,因為人人都犯了罪,而罪的工價乃是死。

B 為罪而死:die for sin
耶穌基督-上帝的兒子-道成肉身、到世上來,為我們嚐死味,親身擔當我們的罪;也就是説,祂為我們的罪死,(不是因祂自己的罪而死)。

C 向罪死:die to sin
這就是本課的主題,基督徒的生活乃是「向罪死」!

底下只集中在傅格森列出來的三個要點上。參看課文第104-107頁的內容。

1 我們向罪的死是藉著與基督聯合而達成的
根據的經節取自:羅馬書六3-5

2 我們與基督聯合牽涉到對「舊人」的治死
根據的經節取自:羅馬書六6-7
我們既然從罪中獲得釋放,我們就不能繼續活得像似仍舊受制於罪的權勢之下。
這裡「舊人」指的是我們與基督聯合之前的那個「己」;
(參看課文第105頁、中間的段落:
“「罪身」應該被理解成我們現時居住其中的這個身體,而這身體猶如被罪用來驅使奴役的一輛汽車,它具有罪惡權勢的特徵。這「罪身」已經「喪失機能」,或作已經「滅絕」。保羅不是說內心的罪意已經滅絕,而是說罪的地位和權勢,已經因基督的緣故,完全摧毀了。從前罪是坐在寶座上掌王權的(參看羅五21),如今,雖然它仍然會出現,但它已經從寶座上被拉下來了,對我們的生命再沒有任何控訴權和支配權了。基於這個理由,保羅在後面才會激勵我們說:「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。」(參看羅六12)。”)

3 我們與基督聯合帶出新的生命來
根據的經節取自:羅馬書六8-10
我們不繼續活在罪中,不僅是由於我們已經向罪死了,更是因為我們身為基督徒這一本質,乃是叫我們活出新生命的樣式來榮耀上帝。


第二季主日學、第五課:基督徒的屬靈交戰 (The Christian’s Conflicts)

請讀《磐石之上》之第十四課。

讓我們再一次回顧傅格森 (Sinclair B. Ferguson) 的這本書的書名:The Christian Life – A Doctrinal Introduction. 直譯的話,就是基督徒生活:以聖經教義為依據的生活!顧名思義,傅格森寫書的重點,放在教導我們信徒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,強調的是,信仰與生活必須打成一片。

成為基督徒只有靠著領受主的救恩:包括蒙召、被揀選、悔悟罪孽、重生、悔改、接受救主耶穌基督、被稱義、得兒子的名份、與基督聯合…。這幾方面的重點,我們都已略略地讀過了;在這一個過程中,偏重於領受、得著神的恩典。

成為基督徒之後,開始過“基督徒的生活”,也是靠著上帝的恩典,直到見主面的時刻!簡言之,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實踐所得著的救恩!以生活實踐的具體行動,回應上帝救贖的恩典!這一個階段,偏重於靠著恩典、在實際生活中付諸操練、實踐,反映出所得著的新生命、從而印證所得著的新生命!

這一課 (第十四課) 和它緊鄰的上、下兩課 (第十三、十五課),即第十三課的「罪勢的瓦解」(Sin’s Dominion Ended) 與第十五課的「治死心中惡」(Crucifying Sin) 彼此相連、相關,且帶給我們極大的挑戰,因為所談到的主題就是基督徒的生活,要我們在主耶穌救贖的恩典中,採取積極的行動來回應!

試探的來源、屬靈交戰的戰場:
傅格森指出來:新約聖經告訴我們試探的來源,也就是基督徒經歷到衝突的地方,主要有三:從世界來的、從肉體來的、從魔鬼來的。(亦即有內在的,也有外在的戰場。) 請參看《磐石之上》的第110頁之第二段。

接著,書裡開始講解從世界來的試探和衝突,等等;從第110頁的後半頁開始,一直到第113頁為止,都在談論這個主題。

之後,似乎傅格森並沒有繼續討論從肉體來的試探和衝突;其實,不是他避開,不去講論,而是 (從肉體來的試探和衝突) 被放在下一課裡,成了第十五課的主題,並且在那裡被詳細地講論了。

按道理說,傅格森應該跳過去,講論“從魔鬼來的試探和衝突”;之後,才結束這一課的課文。可是在我們手上這本《磐石之上》的電子書裡,卻找不到任何講論有關魔鬼、撒旦,和從魔鬼來的試探,等內容!?

在這裡我要請大家留意:這本電子書在這裡出現了瑕疵,翻譯、編輯者沒有 (或者忘了) 把魔鬼、和從魔鬼來的試探與衝突,那一大段翻譯出來。從頁數上來看,漏掉了五頁半到七頁左右的篇幅!

我會分批,將缺漏的那幾頁的內容,摘要騰錄出來,寄給大家。

附錄:
在這一份簡短的講義裡,並沒有談到任何“基督徒的屬靈交戰”的正題;為什麼?因為傅格森都已經寫在課文內了!我們所須要做的,就是再三反復地研讀和溫習!

這是我向大家的要求:多讀幾遍課文!

事實上,這三堂課 (第十三、十四、十五課) 的內容,都值得我們反復地研讀和溫習,因為終我們一生,都離不了它們!換句話講,就著這三堂課來説,沒有下課的一天!在這三堂課裡所學到的教導,直接關係到我們信仰生活的成長和靈性的成熟。而且,終我們一生,不僅要坐而談、坐而思辯,還要起而行、起而實踐;在知、行之間,不斷地會出現衝突、疑問、失望、困惑,等等;有了這些掙扎、質疑的經驗,才會更加促使我們好好的回到聖經裡去,在上帝的話語裡切磋、砥礪、對照、領會、印證…。基督徒靈性的成長和成熟是這樣來的;絕不是憑靠著什麼秘籍、口訣,不費吹灰之力,就能進步的。


第二季主日學、第五課:基督徒的屬靈交戰 (The Christian’s Conflicts)

請讀《磐石之上》之第十四課。

讓我們再一次回顧傅格森 (Sinclair B. Ferguson) 的這本書的書名:The Christian Life – A Doctrinal Introduction. 直譯的話,就是基督徒生活:以聖經教義為依據的生活!顧名思義,傅格森寫書的重點,放在教導我們信徒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,強調的是,信仰與生活必須打成一片。

成為基督徒只有靠著領受主的救恩:包括蒙召、被揀選、悔悟罪孽、重生、悔改、接受救主耶穌基督、被稱義、得兒子的名份、與基督聯合…。這幾方面的重點,我們都已略略地讀過了;在這一個過程中,偏重於領受、得著神的恩典。

成為基督徒之後,開始過“基督徒的生活”,也是靠著上帝的恩典,直到見主面的時刻!簡言之,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實踐所得著的救恩!以生活實踐的具體行動,回應上帝救贖的恩典!這一個階段,偏重於靠著恩典、在實際生活中付諸操練、實踐,反映出所得著的新生命、從而印證所得著的新生命!

這一課 (第十四課) 和它緊鄰的上、下兩課 (第十三、十五課),即第十三課的「罪勢的瓦解」(Sin’s Dominion Ended) 與第十五課的「治死心中惡」(Crucifying Sin) 彼此相連、相關,且帶給我們極大的挑戰,因為所談到的主題就是基督徒的生活,要我們在主耶穌救贖的恩典中,採取積極的行動來回應!

試探的來源、屬靈交戰的戰場:
傅格森指出來:新約聖經告訴我們試探的來源,也就是基督徒經歷到衝突的地方,主要有三:從世界來的、從肉體來的、從魔鬼來的。(亦即有內在的,也有外在的戰場。) 請參看《磐石之上》的第110頁之第二段。

接著,書裡開始講解從世界來的試探和衝突,等等;從第110頁的後半頁開始,一直到第113頁為止,都在談論這個主題。

之後,似乎傅格森並沒有繼續討論從肉體來的試探和衝突;其實,不是他避開,不去講論,而是 (從肉體來的試探和衝突) 被放在下一課裡,成了第十五課的主題,並且在那裡被詳細地講論了。

按道理說,傅格森應該跳過去,講論“從魔鬼來的試探和衝突”;之後,才結束這一課的課文。可是在我們手上這本《磐石之上》的電子書裡,卻找不到任何講論有關魔鬼、撒旦,和從魔鬼來的試探,等內容!?

在這裡我要請大家留意:這本電子書在這裡出現了瑕疵,翻譯、編輯者沒有 (或者忘了) 把魔鬼、和從魔鬼來的試探與衝突,那一大段翻譯出來。從頁數上來看,漏掉了五頁半到七頁左右的篇幅!

我會分批,將缺漏的那幾頁的內容,摘要騰錄出來,寄給大家。

附錄:
在這一份簡短的講義裡,並沒有談到任何“基督徒的屬靈交戰”的正題;為什麼?因為傅格森都已經寫在課文內了!我們所須要做的,就是再三反復地研讀和溫習!

這是我向大家的要求:多讀幾遍課文!

事實上,這三堂課 (第十三、十四、十五課) 的內容,都值得我們反復地研讀和溫習,因為終我們一生,都離不了它們!換句話講,就著這三堂課來説,沒有下課的一天!在這三堂課裡所學到的教導,直接關係到我們信仰生活的成長和靈性的成熟。而且,終我們一生,不僅要坐而談、坐而思辯,還要起而行、起而實踐;在知、行之間,不斷地會出現衝突、疑問、失望、困惑,等等;有了這些掙扎、質疑的經驗,才會更加促使我們好好的回到聖經裡去,在上帝的話語裡切磋、砥礪、對照、領會、印證…。基督徒靈性的成長和成熟是這樣來的;絕不是憑靠著什麼秘籍、口訣,不費吹灰之力,就能進步的。


《磐石之上》第十四課:補遺
(底下的內容分成兩大類:其一、摘要意譯 (只摘重點意譯,而非逐字逐句翻譯);其二、加入一些個人的看法和註解。凡註解都放在括號〖……〗裡面。)

〖個人的註解:
傅格森指出來:新約聖經告訴我們試探的來源,也就是基督徒經歷到衝突的地方,主要有三:從世界來的、從肉體來的、從魔鬼來的。(亦即有內在的,也有外在的戰場。) 請參看《磐石之上》的第110頁之第二段。接著,書裡開始講解從『世界』來的試探和衝突,等等;從第110頁的後半頁開始,一直到第113頁為止,都在談論這個主題。緊接著,在英文原著裡,還有一大段談論到“魔鬼”的內容;可惜在我們所使用的電子書裡,完全缺漏了;所以,才會有這一份“補遺”,好讓第十四課稍微完整一點。〗

摘要節譯:談論魔鬼和從魔鬼來的試探
『世界』乃無生命的;基督徒還得面對著另一個活生生的仇敵,就是撒旦。談到撒旦,往往容易陷入兩種極端的危險:第一種是過於輕視撒旦;第二種則是過份地“抬舉”他,導致我們忘卻基督和基督的得勝。或者有的時候,對撒旦邪惡的勢力過於懼怕,生活上好像完全受制於魔鬼的掌控。……新約聖經並不否認撒旦有相當強大的勢力;不過,一定要對上帝在基督裡所給我們的啟示,有完整的認識,之後,才能看清楚那黑暗國度和其勢力。
〖註解:如果沒有準確的認識撒旦的權勢,就容易產生上述兩種錯繆、極端的誤解。〗

(底下共分成三項)
一、撒旦 (即魔鬼) 是誰?幹些什麼勾當?
通常會引用舊約裡的兩處經文作參考:賽十四12-17和結二十八11-19。不過,對這兩段經文的解釋,眾說紛紜;譬如約翰·加爾文就不贊同那兩段經文是指著撒旦説的。

相對於舊約聖經,新約聖經裡講到撒旦的經節比較多、也比較詳細。撒旦是從起初是殺人的,不守真理,因他心裡沒有真理,他説謊是出於自己,因他本來是説謊的,也是説謊之人的父 (約八44);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(約壹三8);撒旦是阻擋者 (帖前二18);試探人的 (太四3);迷惑人的、晝夜控告弟兄的 (啟十二9-10)……

二、區分基督與撒旦:
撒旦會裝作光明的天使出現;一個現實的問題是,如何分辨所聽到的,是撒旦的聲音?還是主耶穌基督的聲音?臨到我們身上的各樣經歷,是出自撒旦?還是出於主的作為?是主的引導?還是撒旦的欺騙?

分四點來看:
1 基督的聲音一定是與聖經真正的意思相吻合。
〖撒旦會斷章取義、曲解聖經、謬用聖經上的教訓。〗

2 基督的智慧與祂的屬性也是一致的,是純潔、和平、溫柔、謙卑、滿有恩慈、多結善果的;而撒旦所撒播的、所謂的智慧,往往帶來紛爭,叫人失去平安,並摧毀我們與上帝和弟兄姊妹們之間的和睦。

3 基督是溫柔的主,祂也是以溫柔的方式介入我們的心中;撒旦則不同,好像保羅在弗六16裡所用的描繪,那惡者向我們射出的,乃是“火箭”,其用意在於使我們的頭腦焚燒起來,削弱我們的意志力,使我們的信仰失去平衡。

4 基督呼召我們與祂一同受苦;與撒旦的方式全然不同,因為撒旦總是引誘我們遠離基督的十字架。
〖參考約十二24-26;太四1-11;十六21-25;基督耶穌不但自己要上十字架,為我們代贖犧牲,祂也要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、捨己、跟從祂。撒旦的做法則是試探主,誘使神的兒子耶穌,選擇一條無須經過十字架的犧牲,而是通過向撒旦敬拜的途徑,就能得著天下萬國的榮華…;撒旦也挑動彼得,不去體貼神的意思,卻體貼人的意思,企圖攔阻耶穌基督完成救贖的大工。〗

三、從撒旦來的試探與我們內在私慾的牽引,兩者之間如何分別?
從撒旦來的和從私慾牽引誘惑的,雖然不同,但均屬同一類的衝突、爭戰;所以,往往不易區分。傅格森介紹一位十七世紀的清教徒、湯姆·華森 (Thomas Watson) 的見解,來解說:如何分辨某種意念是來自自己內心的,還是來自撒旦的?
〖何處可以找到華森的觀點?請參看華森的著作:The Lord’s Prayer. 這本書的原文本在網上大概找得到。〗

華森以為有以下三點的分別:
1 如果一個邪惡的意念是來自自己內心的,則它會慢慢地冒出來,有程度之分的。我們肉體裡的罪的勢力一直都等在那裡,就等我們對它説一句「好吧!」。但是,從撒旦來的意念往往是突如其來的。試探好像飛來的火箭一般,猛的一下就闖進來了。好比大衛數點百姓的念頭,就是撒旦突然間挑起來的,鼓動大衛起了那樣的念頭。

2 從自己內心所發出來的惡念,往往不會太可怕,因為那是從自己內心“生出來的”,比較不會嚇到自己;但是,從撒旦來的惡念,則有可能把你嚇壞了,譬如,要你褻瀆上帝的意念;或是唆使你去自殺的念頭。這就是為什麼把撒旦的試探比喻成火箭,它帶著熊熊烈火,叫我們魂魄受驚。

3 如果惡念是從外界進來的,而又令我們感到厭惡和排斥,那麼,我們多半會與之抗爭。就好像摩西會逃避蛇那樣,一看見它,就跑開 (出四1-4)。這樣,就説明那種念頭出自撒旦,是從外在來的,是撒旦把那些不潔的情感、慾望,射進我們的內心的。

當然,沒有簡單的途徑來分辨。在屬靈經歷當中,也從來沒有什麼簡易的“公式”,可以讓我們套用,使我們不至於受到侵害。那麼,怎麼辦?記得:我們有大牧人在前頭領路,我們要注視祂、跟從祂,一步一步地邁進,漸漸地,對神的恩典、對神的話語、神的道路越來越熟悉之後,自然會有敏銳的辨識能力,越來越懂得如何分辨到底那是發自內心的聲音?是撒旦誘惑的聲音?還是主自己的聲音?認識主的聲音是我們基督徒的特權 (約十27)。

不過,我們還是要格外儆醒、留意,因為即便我們熟練通達了,越發能夠分辨出主的聲音,這個時候,也是撒旦越發要藉著各種試探、衝突,來擾亂我們,企圖使我們走上岔路。總而言之,基督徒打的是一場永遠「無法和解的戰爭」!


五月十日、主日學第二季、第六課:治死心中惡 (Crucifying Sin)

請讀《磐石之上》之第十五課。

第十五課的主題在於「治死罪」(Mortifying Sin in Believers);與前兩課 (第十三、第十四課) 的內容互補、相關,三課連貫起來,構成一組完整的單元,成了《磐石之上》這本書的核心重點。其中所談到的,總括來説,就是追求聖潔、分別為聖的工夫!新約裡經常強調:要脫去舊人、穿上新人 (參看弗四20-24;西三9-11);又如要自潔、脫離卑賤,作貴重的器皿,成為聖潔,合乎主用 (參看提後二19-23);要用聖潔、尊貴,守著自己的身體 (參看帖前四1-8);…。主耶穌也吩咐過門徒,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來跟從我 (參看太十六24;可八34;路九23)。凡此種種教導,帶給我們極大的挑戰,因為所談到的主題就是基督徒的生活,要我們在主耶穌救贖的恩典中,採取積極的行動來回應!

讓我們再一次回顧傅格森 (Sinclair B. Ferguson) 的這本書的書名:The Christian Life – A Doctrinal Introduction. 直譯的話,就是基督徒生活:以聖經教義為依據的生活!顧名思義,傅格森寫書的重點,放在教導我們信徒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,強調的是,信仰與生活必須打成一片。成為基督徒只有靠著領受主的救恩:包括蒙召、被揀選、悔悟罪孽、重生、悔改、接受救主耶穌基督、被稱義、得兒子的名份、與基督聯合…。這幾方面的重點,我們都已略略地讀過了;在這一個過程中,偏重於領受、得著神的恩典。

成為基督徒之後,開始過稱義之後的“基督徒的生活”,仍舊是靠著上帝的恩典,直到見主面的時刻!簡言之,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實踐所得著的救恩!以生活實踐的具體行動,回應上帝救贖的恩典!這一個階段,偏重於靠著恩典、在實際生活中付諸操練、實踐,反映出所得著的新生命、從而印證並見證所得著的新生命!

一、“內在”的爭戰:
1 罪不再作我們的主,我們也不再作罪的奴僕。我們與罪的關係改變了!(參看羅六6, 22 等節經文。)

2 基督耶穌向著罪死,並從死裡復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祂的主;與基督同死、同活,保證我們在祂的得勝裡有份。上帝也在我們裡頭種下祂生命的種籽 (參看約壹三9)。從這個角度來講,上帝一方面削減了罪的身份,另一方面又加增了我們的能力。這樣,這場“內在”的爭戰,即治死心中惡努力,才有得勝的確據。

3 罪雖不再作我們的主,不過,罪的律、罪的權勢、罪的活動,依舊在我們的肉體內肆虐!這裡「肉體」不是指「身體」,而是指整個人的被造性 (Creatureliness)、罪性和軟弱。正因如此,我們應該留意:當聖經列舉出肉體的罪時,一併把心思上的罪和身體上的罪都列了出來 (參考加五19-21)。聖經學者莫里斯 (Leon Morris) 認為:「這肉體的意思,是指整個人的性情被調配到一個錯誤方向去,追求的是屬地的享樂,而不是屬天的事奉。」簡言之,在亞當裡的人性是被罪所支配的。

二、與罪交鋒:
1 在「與基督聯合」的根基上,使我們能與罪交鋒。

2 聖經上用的字眼是,「治死」(put … to death) 身體的惡行 (參看羅八13),「治死」在地上的肢體 (參看西三5)。

「治死罪」不是把罪連根拔起。只要還活在世上、還活在身內,就沒有任何基督徒可以達到那種地步,把內住的罪完全拆毀,以至於罪在他心中完全不存在了 (參看約壹一8)。(什麼時候才能達到把罪“連根拔起”的地步?只有等到主再來,等身體得贖的日子。)

「治死罪」也不是把罪轉移到別處去。

「治死罪」也不是指為怕面對自己的罪,就把自己罪性的習慣,轉換成另一種一般人較能接受的,比較不容易察覺到的罪的形式。(把罪改頭換面,並沒有更改它的本質。這不是治死罪。)

「治死罪」也不是表面上那種安靜、詳和的氣質表現,或一種只講理念,不問世事的性情。(新約聖經很明確地指出:屬「肉體的罪」絕大多數都是在思想層面上的;跟心思意念相關的程度,遠超過跟物質層面相關的程度。)

3 那麼,到底把罪治死是怎麼一回事?那是我們一生要不斷打的一場仗:拒絕讓自己的眼目去看、讓自己的意念去想、讓自己的情欲去沾染那些叫我們遠離基督的事。對任何不潔的念頭、慾望、妥協的行為、曖昧的處境或挑逗,一旦察覺到它的存在時,必須立刻加以拒絕。此乃我們須要不斷作出的努力,盡一切所能,削弱罪勢的普遍支配能力,以及在我們個人身上肆虐的能力。

對錯誤的事說「不」還不足夠;上面多半從否定、從反面的口吻來闡述;從正面、肯定的角度來看,必須定意接受福音所帶給我們一切美善的、有益的屬靈約束。要以一種不屈不撓的精神,為心田除草,並且播種、灌溉和培育基督徒的恩惠;這樣,才能逐步地制服罪。

三、解經:歌羅西書三5-11
分三個層面來談,在哪個範圍裡要將罪治死?
(詳細的內容,請參看課本。)
1 在個人私領域的生活中:
2 在個人每一天的經歷中:
3 在教會、團契的生活中:

四、如何治死罪?
(繼續就著歌羅西書三5-11的經文來解釋)
(詳細的內容,依舊請參看課本。)
傅格森列出五大步驟的原則,指導讀者著手來治死罪:
1 認識罪的真相 (西三5, 8, 11)

2 把罪帶到上帝的面前受光照

3 回憶起往日罪行帶來的羞恥 (西三7)

4 記住你的身份,乃是已經與基督聯合的人:
在西三1-4裡,保羅已經詳細解釋了這一點;到了 9-10 節,保羅又用了「新人」和「舊人」的概念,再一次暗示了與主聯合的事實真理。「舊人」是我們與亞當聯合的本性,「新人」則是在基督裏與基督聯合而有的性情。「記住你在基督裏」,這就是保羅要對我們講的話。

5 禱告渴望結出聖靈的果子 (西三12-17)


五月三十一日、主日學第十八課:在永恆裏得榮耀
(讀傅格森的《磐石之上》之第十八課。)

選讀經文:
羅八19-25;林前十五42-44;51-54;腓三20-21;西三4;帖前四16-17;彼後三13;約壹三2-3;啟二十一1-8。

問:「得榮耀時,有什麼事情發生?」
(註:傅格森的書裡分成四方面來回答;底下僅濃縮成三點)

一、復活與改變 (Resurrection & Transformation):
凡在基督裡睡了的人,都必復活。
參看林前十五52:
…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,我們也要改變。

參看帖前四16-17:
16 …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。
17 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,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,在空中與主相遇,…

參看腓三20-21:
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,並且等候救主,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。
21 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,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,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。

二、復興 (或更新):
每一位信徒蒙恩得救之初,主耶穌基督即已開始在我們的生命中掌權。聖經上也是用「重生」、「更新」等這類的詞語,來描繪主在我們生命裡的工作。最終,等時候滿足了,基督還要更新天地萬物,在諸天萬有界掌權。
〖在聖經裡,主的作為常常是以這種“已經…猶待…” (already …, not yet …) 的形式呈現出來:主已經掌權,已經重生了我們,並不斷地使我們得著更新;但是,這還只是一個過程,猶待成全的日子,一切就都更新了 (參看啟二十一5)。又如主已經戰勝死亡,從死裡復活;不過,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,就是死;要到那成全的日子,死被得勝吞滅的話才應驗 (參看林前十五26; 54)。〗

新約聖經裡説到,基督徒得榮耀的日子,也就是他們所居住的這個宇宙更新的日子。天地會像衣服被脫去一樣,它會被卷起來,然後被更換 (詩一百零二26;來一11-12)。正如信徒要被改變一樣,他周遭的環境也同樣需要改變,以迎合他這新的狀態。彼得後書和啟示錄同樣見證說,在新天新地中有義居於其中 (彼後三13;啟二十一1)。又如保羅在羅八21裡所説:「但被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,得享 (或作入) 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。」

三、作上帝後嗣位份的成全 (The Consummation of our Sonship)
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(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上帝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;參看羅八16-17)
得著兒子的名份 (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;參看羅八23)
效法上帝兒子的模樣 (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;參看羅八29)

結論:
“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,就必忍耐等候。” (參看羅八25)
“…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祂,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。凡向祂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祂潔淨一樣。” (參看約壹三2-3)